我是外地人,1月份工作满24个月,1月份跟开发商签合同,网签。2月份银行贷款,3月新政出台后,
开发商按照规定,有如实审查你的相关社保缴纳情形的义务,你的这种情形造成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开发商未尽到审查和提示义务,负有一定的责任。开发商后续的解决建议虽然表面上似乎可行,但实际上是同样的失职及不诚信行为进行了两次,未尽到提示甚至有误导的意思,因为你已经签订了合同,政策审查是无论如何是以网签时间为准的,你的合同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在技术上履行,即便社保满了以后也不可能办得房产证,而且将来的房产政策也在不断变化,这种建议对你来说毫无保障。建议不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