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册了一个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兼任执行董事和财务吗
您好,这个问题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只是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应的对一人优先公司财务制度上特别提出: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的都是为了严格的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分离开来,保证法人的独立财产权,避免财产混同,保护债权人利益。所以,您有这样的管理,同时假如您同时兼任也可以保证公司财产账目地独立性,保证财务规范,不发生财产混同,这在法律规定中并没有禁止,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