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小孩抚养权
A、男方现在是否可以撤诉?可以。
如果撤诉后到2013年4月份,小孩满两周岁后再起诉来要求抚养小孩,是否会更有利?是。
亦还是先小孩判给女方抚养,男方出抚养费后,再到小孩满2周岁时,来起诉会更有利于得到抚养权?不可行
B、抚养费问题。 男方要求300、女方要求500,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强制裁决为500时,男方可否以无力承受(或其他理由)为由进行抗诉?抗诉可以,但不会有效果,因为经济收入男方3000。
C、探视权问题。男方要求女方是小孩要带到广东兴宁的男方家里过两夜后(因小孩是在广东广州),方才给抚养费给女方,这条要求可否成立?不成立 。
女主则是要求男方自己到广州来探视小孩并给抚养费(男方在广东深圳打工),这样的要求可否成立?成立。
且会被纳入法院裁决书中?一般不会写入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