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局已发证书,证明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请问,现在国家对这样的事有赔尝吗?急谢了
您好,按现有规定,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符合上面情况的,奖励扶助标准如下:
1、对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自2013年起,提高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对于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扶助金(自2013年起,提高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对于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扶助金(自2013年起,提高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