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
一)职工负伤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深圳市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原件一份);
3、工伤医疗门诊病历本、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一份);
4、单位银行账号、职工本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二)职工死亡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死亡通知书》或《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4、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应提供该亲属的身份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有婚姻关系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供养亲属属于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交在校就读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7、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还应提供工伤医疗门诊病历本、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一份);
8、供养直系亲属指纹证明、全身近照一张及被供养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9、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受益人不能前来领取的,应提供公证书。
你的可能构不成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