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于2005年3月17日离婚。05年3月16日我父亲瞒着我们私自借了一笔19万元的债。钱已被他挥霍一空。现在债主以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我母亲作为第二被告起诉,要我母亲负连带责任偿还债务
对方是否知道你父母已经不好的事实,15号签的协议,16日去借钱,应该是他个人的债务,由他自己去付,你们提交证据了吗?何时开庭?关键是原件在的吧,协议,其他到是不要紧,最要紧的是要证明对方已经知道你父母不和的证据,同时,钱是否确实借过?可能有诈,同时这么大笔钱,他用到哪里去了?要他证明是用在家庭开支或生产经营去,否则只能是他自己的个人债务,自己还。可以直接联系我,比较重要,否则是要连带偿还的,对方肯定有律师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