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用承担是怎样的?败诉方承担吗
您好!
目前司法实践中,离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代缴,最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一般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