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申请破产条件和流程
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也是卢林及许多深圳法治建设推动者的理想。2014年,在深圳市人大的组织下,卢林带领深圳律协“公司解散和破产清算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建议稿,并于2016年将相关建议出版成书。卢林认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对于社会信用系统是一次重要的塑造机会。个人破产制度最大难点是财产查询。目前,个人财产分布越来越多元化,比如存在家族信托、存款放到境外的情况,一些自然人的财产流动、收入申报还不够清晰,财产查明核实难度很大。卢林说,随着个人破产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税收、工商、银行、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之间联系愈加频繁,可能会形成一个有联动互通机制的系统。通过联动系统,建立类似信用黑名单、白名单可转换的良性循环机制,有利于破产自然人的信用恢复,帮助其重新回到信用经济的良性轨道。他强调,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会倒逼整个社会切实珍视诚信,从而让诚信在社会系统中成为“流通货币”,信用记录会成为个人重要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