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不去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8年的情况已经废止。婚前财产协议书不公正也是有效的。但是公正的效力更大,另外你也可以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具有同样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