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希望你帮我出出主意。万分感激!1、我是应该主动去注销分公司还是不办理年审让其自动注销?2、如果不注销分公司,那个人还在广东地区经营这个项目的话,发生事故我有责任吗?3、我已向国
首先如果设立的公司是分公司的话,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这点你可以放心。但是作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是需要承担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责任,如果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可能会因此要承担责任。至于对方的欠款问题如果对方明显不承认的话,只有通过法律的途径加以解决。所以我建议你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我们当面进行咨询解答,你也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1371907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