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建筑企业在沈阳设立分公司怎样办理手续
一、外埠建筑施工企业入辽承揽工程,需在投标前到省建设厅办理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手续,填报《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在辽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施工介绍信,近三年无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证明、无重大质量事故证明、无安全事故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入辽备案登记办理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报送备案材料时须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到场。
4、企业驻辽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执业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5、拟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个人执业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考核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企业近五年在辽宁完成的同类代表工程业绩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