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的最后期限,是以举证通知书上的规定的“2004年7月28日”举证期限届满为准,还是以已申请延期举证后重新规定的时间为准。先谢谢您了。我觉得您真得是很敬业因为你回复每一个问题,不象是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从上述规定可知,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时间,应当是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而不是在举证期间。
顺便问一下:您是怎么知道我对每一个咨询都回复的?
愿成为您的朋友——陆岩律师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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