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结婚前买了房子,财产权名是她,房子的第一笔付款是她付的,房子的贷款一直用我的工资还清。 现在离婚后,我可以分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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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规定,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除夫或妻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明确归夫或妻一方以外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房屋过户办理权属证时,你可以要求在共有人一栏写上你的名字,即使不要求,现在房产部门也会在共有人一栏写上夫或妻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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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款的部分应该是共同财产;至于补偿问题,我国婚姻法并没有规定要补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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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后对房子有投入,比如婚后还贷款等,是可以参与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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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