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住宅,房地产证明书上有我和我父母三个人的名字,写着共有。 现在我把父母的名字删掉,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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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单除名,只能办房产过户手续。即把要除名的人的名下房产份额过户给其它房产证上的人。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由除名人转让房产给其它房产证上的人,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
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
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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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否有下来?你们分手有没签订协议约定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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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无贷款,双方可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局。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后续若需进一步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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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