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老公很相爱,现在我俩吵架了,老公跟我离婚,我不同意,他现在想离开我,他咨询了一个律师,说只要两人分居两年,没有夫妻关系,就算是事实离婚。请问两年后,我们还算是夫妻关系吗?还受法律保护吗?两年后会不会自动解除我俩的夫妻关系?在线等答案,谢谢,

离婚
2018-10-19 16:2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对于法定结婚的夫妻,法律没有自动解除婚约的规定,你们只有起诉离婚;第
    二、我国法律没有青春损失费赔偿之说;第
    三、孩子小,应当由既有利于孩子成长,也有能力抚养的一方抚养,依你所言,可以判给小李;第
    四、抚养费根据孩子成长需要和当地生活水平而定,当事人之间也可协商解决,付费方式可以一次性,也可以分期给付;第
    五、由于房子是小李的父母建的,也没有赠与其夫妻,因此她不是该房产的共同产权人。

  • 1、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分居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是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若分居后又同居的,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积计算。 具体来说可以总结为: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