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河北邯郸人,现在住在邯郸,朋友欠我2万元,他是石家庄人,可以起诉邯郸和歉收是2011年写的,还有效吗

其它
2020-07-04 13:2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起诉的话需要准备起诉状,对方信息资料、自身的身份证等,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庭起诉。
  • 去法院起诉追讨欠款时,起诉对方需要向法院提供你方和对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等个人资料)、起诉书及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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