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诉讼法法条109条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7-04 11:26: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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