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如今的企业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书,至2012年11月底期满了,可迄今企业都没有一切表明到底是续签還是不续签合同,我依然在一切正常的工作,企业也一切正常帮我酬劳。我该怎么做?假如企业不跟我续签,归属于违背劳动合同法吗?我那样的状况,合适什么条文呢?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7-03 16:5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事实上,如果不想再继承在该企业工作了,想拿到补偿金,比较容易。不仅如此,还有加班费、代通知金等。
  • 您可以要求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可以要求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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