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分居了六年,2013年分居,没有离婚,2014年我遇到了一个女孩,现在住在一起,有了一个女儿,从2013年至今,我和妻子谈过离婚,但对方却被忽视,我被要求给她10万美元去离婚法庭,现在我想要离婚。

离婚
2020-07-03 13:5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本案例中,赵伟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2、关于女儿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本案例中,重点考虑谁抚养女儿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女儿就归谁抚养。
    3、关于欣怡继承的遗产8万元应如何分割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申请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对方要求分割财产,要求法院保全财产,就可能会查封。,不会主动查 ,法院不会主动调查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既然是离婚被告自然会提出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通常情况下离婚与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要在离婚案中一并解决,如果涉及到第三人则需要另案起诉。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一般尊徇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法律规定外,法院不主动进行调取证据
  •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3)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
  •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二是,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通过诉讼到法院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协商不成,依照法律规定,小孩不满两周岁,属于抚乳期,抚乳期间的小孩应归女方抚养。
    因此,通过诉讼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的可能较大。结婚证丢失了,要由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夫妻关系是经过登记的合法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