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以司机身份进了一家公司,签了一份合同,我没有签一年合同,我签了一份合同,并去上班一个月,公司老板打电话给我,说现在没有工作,付了月工资。我不合格,也没有错,请问公司是否要付半个月的工资。

2020-07-03 13:01: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 在适用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1、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而且用人单位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只有在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有对员工进行具体考核并将考核结论告知员工的证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两次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
    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无需经过劳动者同意的。
    3、即使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用人单位也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要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若不能胜任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安排培训或进行调岗,《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如果你们有存款,那么需要对存款进行分割。你的工资如果已经花完,并无剩余,对方无权以工资清单要求划分工资,有工资清单并不能证明一定就有工资,对方的主张不能成立。
    3,如果你有工资支出的发票,或者个人使用,或者用于家庭支出,本来就只有四五千元,数额不大,如果有发票则尽量收集。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个数额较小,没有争议的必要。
    4,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告知对方你已经全部使用这笔工资,已经没有剩余的,无从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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