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女友现在的男朋友在派出所上班,他从网上查了我和前女友的开房记录,并且还要挟我,他属于侵权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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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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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对方的行为属于侵犯你的个人隐私,但还没有严重到涉嫌犯罪,你可以跟对方讲明其已经违法,让其停止侵犯你隐私的违法行为,如果对方不听劝阻,你可以搜集证据后依法提起诉讼,控告对方侵犯的个人隐私,要求其停止侵权并给予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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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严重侵犯隐私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涉嫌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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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