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小孩6个月大的时候送人抚养了,事隔已有两年了,是从08年10月1号到现在,小孩一直在河源市某人家抚养。当时并没有收取对方的任何费用和签订任何协议,我现在想要回来,请问我需要给对方多少补偿金?如果跟对方协商不了,那么我要通过法律起诉她的话,整个事情的经过需要多少费用?

2018-10-18 17:1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一点只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后可以修改吗?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备的材料,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前,应该要看清楚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条款,包括是否离婚、离婚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等。
    一旦离婚手续完成,离婚协议书就随着相关文件进入档案馆存档,再想更改是不可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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