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16岁的高二少女未婚生下一个私生子要送给我抚养,生产时用了我们的身份。但我们不符合收养条件,所以我们决定还是放弃收养,可以送回去吗?现在小孩出生有16天了。

收养
2018-10-18 15: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收养人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所谓“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遗弃,经查找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
  • 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以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为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应当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2017年我国已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超生的或其他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依然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3、未婚生育第三胎甚至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4、社会抚养费只缴纳一次即可,不限地区。

      
    5、如需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夫妻二人都需要缴纳而并非一人缴纳即可。

      由上我们可知,国家虽然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依然需要公民注意是否符合放开二胎政策的放开条件,对于不符合二胎的生育条件或发生超生的,生育的夫妻需要缴纳相关的社会抚养费。
  • 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子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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