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一年多了,有一个闺女,如今妻子要离婚,大家它是动迁去,有拆迁安置房可是没分出来!并且动迁是在完婚以前动迁的!拆迁安置房有小孩的名字,小孩七个月,喂母乳,我要小孩的孩子抚养权,行吗?此外拆迁安置房能不分到她吗?由于她结婚离婚便是要想我的房子

离婚
2020-07-01 18:0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 你好,可以协商争取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 你好!可主张争取小孩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