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双方在今年五一的时候登记结婚,婚后三天女方就以各种理由出门打工,现在又提出离婚,这样属不属于骗婚,如果同意离婚之前给的钱能不能要回?

离婚
2018-10-18 13:3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登记离婚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结婚没有登记,就是没有依法办理结婚证的领取。
    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认定,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规定是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的同居生活,国家承认为夫妻关系,之后的同居都不是夫妻关系。
    既然不是夫妻,就不存在离婚这个说法。
    这种情况下,登记在两人各自名下的财产住房或者银行存款,就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不需要分割。
  • 双方都同意离婚,对于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可以要求平等分割,至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