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婚后脾气不合,1个月前因琐事妻子对我动手动脚,口吐脏话,气愤之下我还手了一下,导致妻子受伤。并到公安局立案,伤情鉴定尚未出来,但很有可能是轻伤。经派出所多次协调未果。因此事加上平时性格不合,妻子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调解离婚。因调解过程中本人做出极大让步,妻子同意去派出所撤诉,相关赔偿在离婚调解中已受理。法院调解笔录上做了如实记录,即同意撤诉,相关赔偿在离婚调解中已受理。

但目前前妻情绪极度不稳定,经常反复。给本人带来很大压力,考虑到轻伤害与刑事相关,请问法院离婚调解笔录是否有法律效力?前妻是否应当按照调解笔录无条件去派出所撤诉?如不撤诉,会有哪些可能的结果,我应当如何应对?

真诚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离婚
2018-10-18 10:4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案件法院立案后,法院会依法向被告送达传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议离婚并对夫妻合法的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离婚后一年内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进行分割财产。
    可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协议提出诉讼,法院可以受理,超过一年时间法院将不予受理。
    法院在受理后查明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如胁迫、欺诈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法院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
  • 法院会立案。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其一是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其二是通过诉讼而离婚。协议离婚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陷入僵局。比如说:双方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那么就必然会造成离婚不成。
    而一次又一次地协商也可能会造成双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几近崩溃。有的虽然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方均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但另一方就是仍然不同意离婚。这样一来,婚仍然是离不成。
    因此离婚的期限恐怕就无底线了。如果有一方故意回避离婚,另一方也就只有选择起诉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无论有没有证据,只要一方坚持起诉离婚,法院最终都会准予离婚的。
    即使找不着对方或对方故意不来签字,法院也可以通过被告缺席程序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