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40天!试用期!我们当时谈论的工资是4000英镑!没有合同!第一份工资!没有理由扣留863元!我想辞职!单位应该赔偿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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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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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单位必须支付。离职不影响工资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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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资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如果对方不给工资,您可以申请仲裁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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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