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打一场离婚诉讼官司,但是牵涉到两处房产的问题,其中一套防长A处所有权人是我老公,但B处所有权人是我老公的弟弟,90年时他将房子出售给我们夫妻两人但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和没有过户房产本,在2000时房子翻盖的钱是我们夫妻两人共同出的钱,现两处房产面临拆迁问题,请问这种情况如何来处理,现两套房产作价20W,请问如何收费?麻烦有打过此类案件的律师给留下联系方式和大概的收费金额~谢谢

离婚
2018-10-17 14:4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分割协商不成时,按以下原则判决:
    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1)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
  •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所继承的遗嘱若有明确约定只归继承者所有,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