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在一家小工厂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 因为工厂的工作很少,所以每月的上班时间都没有超过20天。 现在老板不打算支付工资。 说算了学费,正在做木匠。 最初是作为学徒去的,工资2000天,没有休息,晚上加班,没有加班费。 这个怎么办才好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28 20:08: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
    20.92天。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能协商一致最好,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