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59岁,电动汽车逆向撞上一位91岁的老太太,老太太的右脚骨折,右脚皮肤被大范围挫伤。 警察判断我母亲负有全部责任。 看完医生后,我妈妈积极协助医院给老太太治疗,医疗费、护理很快就到了,但是时间的商量和老太太的家人发生了分歧,现在治疗几乎结束了,马上出院了。 在那之后,我的母亲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我需要支付什么样的费用?

2020-06-27 19:07: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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