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半年前第一次向法院申请离婚,当时丈夫不同意,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在法官的调解下,最后是和好。但是半年过去了,我现在还是想和丈夫离婚,拂过我现在向法院提出申请,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怎样才能快速结束这段婚姻?谢谢

离婚
2018-10-16 21:2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流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 如何申请离婚?
    1、登记离婚
    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夫妻就财产、子女达成协议后,双方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离婚。所以这是速度最快的。如果另一方同意离婚,那么,写好协议书,内容大致包括:财产分配问题,债权、债务分割问题,孩子抚养问题。
    然后带好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