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教您个问题,我现在所在的公司,经营范围虽然包括了我所从事的“锅炉设计”,但是他们没有劳动部门的锅炉制造资质。而我现在想去的一家公司是有这个资质的。那么,请教下我是否还要受的竞业限制的约束。

企业法律顾问
2018-10-16 07:1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竞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 签的时候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内容上应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加以规定。
    (2)应在合同中写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且不得将该行业的一般知识、技能或员工因工作而累积的专业技能都归入商业秘密的范围.
    (3)限制从事的竞争性行业或单位必须确定应在合同中列出。
    (4) 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
    (5)合同中不仅必须约定补偿,而且还应该明确补偿的数额或计算方式、支付方式等对数额的确定。而且必须予以支付不然合同无效。 补偿一般是根据工资按不利计算的,地区不存在差别.
  •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应该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超出业务范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
    从事不在经营范围的行业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前申请然后解除劳动合同,但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 超出经营范围是不可以的,应该去增加经营范围。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那么,用人单位超出经营范围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无效。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应该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超出业务范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