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为别人工作。 他把东西带到我家,不欠债。 只有把货物带到我家时的账单,现在他不还钱。 他告诉老板他有东西,我们请求老板。 现在有找不到他人,不承认的态度。 否则,就没有钱,不正当。 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这笔钱吗? 什么,请指导

2020-06-25 12:01:48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先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及相应利息
  •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建议协商处理。

  • 1、有欠条欠钱不还的可以起诉,不过要搞清楚是借条,还是欠条。这对你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是关键。
    2、欠条、借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有效期限是2年。2年从发现你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3、如果是借条,一种情况约定还款期限,以约定的不还款期限那一天计算2年,如果不主张,则过时效;二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那么是以你主张还款的日子起计算2年,过2年,则过时效,注意你不能超过20年在主张,那法律也不保护。
    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2年内主张过的,那从你主张的那一天,重新计算2年。如果是欠条,那情况与借条就不一样了,欠条是双方对以前所有债权债务的一个小结,出具欠条的那一天,你的权利已经受到“侵害”,所以,2年的计算是从出具欠条的那一天计算。超过2年则过时效。
    5、具体起诉地点,依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就是你借款行为发生地)法院。
  • 先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及相应利息
  •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建议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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