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去了卡拉ok。 找到了一起唱歌的人! 然后喝多了。 把ktv电视机泡几次茶。 坏了! ktv赔偿! 因为我喝多了! 我说了没什么意识,没有钱! 打了10多个ktv服务员! 现在派出所拦住我的朋友不让出去! 你想怎么处理这件事,赔偿ktv的损失,然后申请伤害鉴定,故意向ktv诉伤害? 请向老师寻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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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也就是说,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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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轻微伤不到轻伤的话,只是行政拘留或罚款而已,构不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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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协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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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