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关系被解除,同居户口被解除,同居孩子的户籍分开了

2020-06-24 11:4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同居关系双方感情破裂时,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
    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6、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7、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相关规定,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条件,同居的,可视为事实婚姻。不是事实婚姻的同居关系不同居就解除了,双方可以自由结婚。
  • 同居关系双方协商解除就可以了,如果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