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过两个工作,现在不做这个工作。 但是,当我拿到这家公司的失业资料时,劳动局会审查第一家公司辞职时的资料,告诉我第一家公司的辞职资料丢失是怎么回事?有没有办法得到失业资料,找不到以前的资料,不是永远得不到失业资料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24 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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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
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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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公司去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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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第一个公司去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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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