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已怀孕,如果在宝宝出生之前办理了结婚登记,拿到准生证的话,还需要罚款吗?如果要罚款,是按什么条件确定罚款数额的?一般都罚多少钱?

2018-10-15 10:5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六条 (结婚登记申请)
    当事人要求在本市结婚的,应当双方亲自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
    当事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第十七条 (申请时应持证件)
    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必须分别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或者台湾地区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有关规定,提供证件和证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外国人(不含外国侨民)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应当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并经该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华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可由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并可不经认证。
  • 一般来讲是到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的,需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还有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但是如果双方都是农业户口,则相反,要到男方领取。
    现在俗话还叫准生证,其实真正的名称是《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一)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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