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爱人结婚时不够年龄,婚后育有一女,也给办了独生子女证,但没给过独生子女奖励费,请问我能得到这个奖励费吗?

2018-10-15 10:2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 未达到结婚年龄是不能领取到结婚证的,未领取结婚证而同居生活在一起的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说法。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一般归各自取得人所有,不能分别出各自所有的,按照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第十二条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有关独生子女父母优待奖励的规定,夫妻退休,由所在单位各给予加发本人工资百分之五的奖励金,或者各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子女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社区、村(居)委会开具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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