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业主哪些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2020-06-23 07:1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不居住、未使用而拒交,以房子还未居住,未使用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一般得不到法院支持。物业服务质量(保洁、绿化等)不合格而拒交,因在小区人身、财产受到损失而拒交,房屋流转已约定物业服务费缴纳方法而拒交,因房屋质量不好而拒交。

  • 1、将房屋出租给别人,租户缴纳的。
    2、没有和业主签合同,就收取物业费的。
    3、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
    5、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的范围内的。
    6、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没有交房的,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7、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收费项目。
    8、未履行合同里的责任,服务质量过差的。
    9、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的。

  • 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三、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停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