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丈夫结婚3年,女儿1岁2个月,还在哺乳中,结婚后买房还债,结婚前母亲结婚,丈夫还婚前负债,离婚后这5万元我有权回家吗? 家里怎么分配,女儿回我,丈夫每个月要付多少生活费?

离婚
2020-06-22 13:4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婚姻法司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按照个人婚前财产处理。
  • 你好,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话不参与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