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的丈夫去世了,拆掉房子写遗嘱,我和我的丈夫和孩子,还有我妈妈,你认为这房子是我们共有的吗? 现在没有签住房产证,我妈妈可以拿到产证吗?

2020-06-22 12:1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的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
    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
    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 那要看孩子的意见了
  • 你好,可以在遗嘱中对上述财产进行处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拟相关法律文书。详情请来电或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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