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夫妇存有期内,以一方委托人所选购的房地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0-06-21 21:3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之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此,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但要注意的是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重点在于共同所得,而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
    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一般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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