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儿子,第三胎怀孕4个月查是儿子,男方要求打掉,女方同意,今天引产刚满一个月,男方要求离婚,理由是女方生不出女儿!两孩子从小女方一人带大,老大9岁,老二7岁男方负责养家,现在女方同意离婚,但是两孩子男方不同意给女方,女方十年带孩子没有收入,没有工作,两孩子从小提抗力太差经常打针,女方没办法工作,当中工作一次孩子生病被老板辞职,以后就在家只带孩子做微商勉强够生活和医疗费,教育费等,目前开家服装店收入不可观,现在想把两个孩子带在身边,孩子是女方的精神支柱,男方经济条件很好,法院会把抚养权给女方吗?两孩子都想跟女方,孩子跟男方感情不深

离婚
2020-06-21 19:5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一般情况下一方取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若当事人一方想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应该有比对方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并且对方存在以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这样才可能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一般情况下一方取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若当事人一方想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应该有比对方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并且对方存在以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这样才可能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抚养权的确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