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18年前,我家被拆除,父亲把拆除费用平均分配给兄弟3人,兄弟3人各自带着拆除费用建了3栋房子,我和父母一直生活到现在。 现在我的房子又被拆了,我父亲是我的侄子,我是户主,住宅基地也是我的房子,我父亲有权分配我的房子吗?

2020-06-21 12:17: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住房财产,以及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财产住房和债务在夫妻俩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婚后共有,需要夫妻离婚时自行协议分割分配。
      可以约定债务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的两位当事人主张债权。
      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分割共有住房和债务的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
  •   住房房产证的登记人是父母,那么住房产权权益就是父母合法所有。
      小夫妻离婚时是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住房和财产。
      该住房拆迁所得安置补偿也是父母合法所有,和小夫妻无关。
      《物权法》规定: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子须过户之后,取得所有权才能进行买卖。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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