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临湘市户口,户口是原来临湘县改市时花钱买的,在临湘市无工作又无房。98结婚丈夫是岳阳县农村户口的,由于不可以非转农,现在我的户口仍然在临湘市,女儿11岁户口也随我。听说现在户口政策有松动,我想把我和女儿的户口签到丈夫一起,非转农。或签回原籍挂我父母一起。不知道要怎么办?行不行?

2018-10-14 10:1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国的《继承法》并未规定继承人必须在原籍,也就是说继承权跟户籍所在地无关。山场(山上的林木或果木,不包括土地)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公民死亡后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山地的承包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 如果双方已经结婚,要将户口迁移到另一方,如女方迁移到男方,可以由男方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并写出申请,先在所属的村委加注意见,然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持准迁证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换准迁证,持该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上户口即可。

  • 一、房屋继承必须公证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  
    二、有必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公证吗  有必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需要缴纳的费用大概有:  
    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
    2、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
    3、印花税5元/证;
    4、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的3%收取。如果你所继承的房屋amp;#251;有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要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缴纳10元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5元的印花税、
    0.5元/平方米的测绘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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