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的爸爸在施工工地房间内别墅地下室干活儿的情况下活动架断掉,造成 头顶部足部裂口很多流血,如今建筑工程公司说我的爸爸没带安全头盔,我们一起自付医治,我想问一下,企业没一切义务吗?难道说不属于工伤事故解决?

2020-06-21 07:34: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企业员工工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因为是为工作发生伤害,所以这时候肯定不是员工个人的事,要结合企业进行具体的处理,并且有规定明确的处理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首先是抢救治疗,保证生活。然后是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再后是鉴定伤残等级,作为计发待遇的依据。企业员工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具体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单位留存。

      
    三、人事单位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四、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数据如下,需请单位主管和受伤员工配合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领取)

      
    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及复印作(可为疾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病历)

      
    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为劳动合同或入职档案)和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受伤时间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记录)

      
    5、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五、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由单位陪同受伤员工备齐以下资料到长安社保局开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每周五(东莞谷涌医院)在社保局一楼设点做劳动能力鉴定。
  • 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企业应承担下列责任与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份额。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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