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必须必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20 18:2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
  •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第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的号码。第
    三、劳动合同期限。第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
    六、劳动报酬。第
    七、社会保险。第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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