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共同偿还汽车贷款,但夫妻双方已离婚,离婚协议规定债务由男方一方承担,妇女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离婚
2020-06-20 15:5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两种情况婚前债务没有用于婚后的债务属于个人婚前债务 ,婚前债务用于婚后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依《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如果夫妻一方贷款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的贷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