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为丈夫分居一年多,感情破裂,双方都需要孩子,孩子一直和我在一起,我家的条件比男人好,还是我和父母长大。 孩子七岁了,在男人家不太管孩子,分居的年纪也不管孩子,孩子的费用都是我出的,我们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一样,孩子给谁判断,谢谢

2020-06-19 06:2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 你好,孩子随你生活,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 抚养权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扶养权纠纷您需要证明在经济、教育、孩子生活等方面您有优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