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09年的国三车。都不让跑了吗。强行报废吗

其它
2023-04-27 06:18: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建议咨询车管部门。
  • 您好,建议咨询车辆管理部门。
  • 起诉解决即可!
  • 车辆被强制报废后,如果对强制报废的行为存在争议的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但是一定不能驾驶报废汽车上路。法律明确规定了,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且进行强制性的报废。
    车辆报废条件有哪些
    1、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3、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
    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4、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注销登记,不允许再上路行驶;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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